她要告我诈骗(大家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6:31:46
2008年9月我通过写博客认识一女的,这女的她以前告知我她是做生意的,在经过1个月的详细交往中。她说她要去北京,问我借了9000块钱,当时出于对他的信任和对她的帮助,我借给了她,并给我写了一张欠条,一个月后,她遵守了她的承诺,把钱分两次通过转帐还给了我,
2009年2月21号她从北京来深圳,约我见了面,顺便把当初给我写的欠条给撕了。25号那天他从深圳回到北京后,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要我给她结婚,(补充下,她离婚了,有两个小孩,我们中间也确实有段感情!但是事后我觉得我们年龄相差太大,觉得不可能,我就没再理她这方面的事情)否则的话,就去法院告我诈骗她9000块钱,我当时感觉天都快塌下来了,这世上怎么还有这样的女人啊。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知道,当时还钱给我。她通过银行转帐有两张单据,一直放在身上。
现在我快崩溃了,打她电话也不接,最后那个电话只说了声:等着吧,你就等着被网上通缉吧!
求求各位懂法律的朋友,我该怎么办?如果她通过两张单据来告我的话,法院是否会受理?或者说我是不是得吃这官司的哑巴亏,被她的阴谋给得逞了。我现在该做些什么对我有利,法院如果真要审理这个案子的话,我是否能拿回我的真理?

跪求各位了,请帮帮我吧!

如果提起民事诉讼(即追究经济责任)法院会受里。不过她会败诉。

民事诉讼法,法院受理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都满足就会受理。
单凭两张银行单据肯定不能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因为两张单据与诈骗之间存在关键性的证据断裂,需要有其他相关证据将这个断裂结合起来。比如,你向她借款对话录音等。

如果提起刑事诉讼,法院不会受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公道自在人心…让她告去吧,你可以说出事情的过程,法院不会判你的,你说出你的月收入,人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