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项目部的地位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2:12:27
我公司与一建筑公司项目部经理定立了钢材购销合同,但项目部一直没付款(此工程是由建筑公司承接的,但实际上施工的是该公司项目部,这个项目部类似于一般的建筑队,挂靠在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接活,在实际上是独立的只有经理说了算,但这是双方之间的关系很难证明),现在工程主不给项目部工程款,项目部不给我公司钢材款,我公司要是起诉的话是不是只能起诉建筑公司(这个建筑公司是皮包公司没有资产,但项目部经理有个人的资产),如果要是想让项目部经理负责的话,可以吗?怎么办?
当时签立合同时,是由项目部经理签字,盖得是某建筑公司某项目部的印章
如果追究的是建筑公司的话,这个公司是皮包公司没有钱,而这个经理包工头却有资金让法院执行.这个经理说工程主不给他钱所以也没钱给我们.(但他个人有资产足可以抵债)
现在我想问得是怎么才能让项目经理与建筑公司负连带责任?这样我才能拿回货款!

最高法有个司法解释,在应办理工商登记而非办理的情况下,可以它的直接负责人为被告,建筑公司项目部是没有法人资格的,你可以先只以项目部经理为被告起诉,看看经理与建筑公司到底如何应诉,如果他们合伙说这是基础代理应由建筑公司承担责任的话,这说明他们关系很好且准备赖账了,这时就很难办了,建筑公司没钱还不了,经理又没有承担责任的义务,我想你也很弄到他们之间有关承包合同的文件,这时还是私下解决为好,想办法与项目经理,工程方沟通,找找关系看能不能只把大头拿回来就很好了。

直接起诉和你签合同的主体单位或个人就行!

建筑公司是法人单位,起诉必须起诉建筑公司,无法起诉项目经理个人,如果项目经理和其公司有合同或者文件证明,他是这个项目的承包者,就可以挂为第二被告人,就可以用他的私人资产抵债

哎,现在工程款就是难要,我也是搞建筑的。
向你这个情况,首先你要搞清楚建筑公司和施工队是不是有什么私人关系,如果没有你只能找合同上签字的项目经理,要是有私人关系你把握拿事的人,搞好就行了,通过法律途径虽然可以 但是时间太长。
一般我的工程款大部分也不好要,只能要来大部分的,还剩小金额的就要不回来,除非你和建筑公司的人熟悉,才可能全额要回,现在社会就事这样没办法。
工程越来越不好做了。

建筑公司没有钱的话,就是负连带责任也是白费的,既然有项目经理签字,你就直接以项目经理为被告就是了。
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就只能按合同来履行。该购销合同并没有涉及到建筑公司,该建筑公司在本案中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能承担合同的义务。该合同的主体是你公司和项目经理、项目部。由于项目部不是合格的诉讼主体,所以合同的主体是你公司和项目经理。
所以你甚至可以先查封项目经理的财产,再进行诉讼。这样的话,你就可以顺利的拿回你的货款了。

你们是与项目经理本人签订的合同还是与建筑公司,项目部自己不是独立法人必须与建筑公司签,所以你们要以建筑公司为被告,因为是法人公司不是合伙企业所以不用负连带责任,不能追究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