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立案是否需要犯罪嫌疑人亲自证实?如果找不到犯罪嫌疑人,这个案件就不能立案了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2:35:57
我们俩的公司我是法人代表,股份各半,他把公司的东西全部拿走了.他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或盗窃?他是公司的监视.他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拿走的
问题补充:我要求经侦立案,他们说构不成 然后我又问了一个朋友他告处我去检察院,检察院给经侦电话后让我等,说需要经侦去核实.我不知道自己要等多长时间,下步我该怎么做??谢谢
经侦立案是否需要犯罪嫌疑人亲自证实?如果找不到犯罪嫌疑人,这个案件就不能立案了么?
由于检察院的介入,经侦答应去了解案情,给我做了个笔录,经侦给嫌疑人电话 ,嫌疑人根本不接陌生电话。我们没有任何纠纷,如果有的话也是嫌疑人自己多虑,在账目上我没有做任何对不起他的事情。当时他拿公司东西的时候是在中午下班时间,其他时间他根本拿不出去。这个都有证据。并且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开出增值税发票价值2万。当时案发时间后我去了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也给嫌疑人联系了,嫌疑人也承认东西他拿走了。当时派出所也做了录音。我想问一下如果经侦找不到嫌疑人,派出所的录音能做证据么?这样能否构成盗窃或者职务侵占呢?

1、经侦立案不需要犯罪嫌疑人亲自证实。
  对于一个案件,是否能够进行刑事立案,关健是要看是否具有初步的证据,已经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如果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但现有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就可予以刑事立案。
  2、如果找不到犯罪嫌疑人,仍可以刑事立案的。
  如上所述,只要有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就可以予以刑事立案。至于找不到犯罪嫌疑人,那是刑事立案后的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和抓捕问题,但不会影响案件的立案。

你所述情况,单纯从表面看,难以区分另一股东的行为构成犯罪还是普通的经济纠纷。职务侵占罪的侦查权在公安机关。如果有初步证据证实对方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但是因为这些案件办案复杂,公安机关可能要推诿。
建议你先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审理股东之间的纠纷,以确定对方拿走的财产是否超过应当拿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