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是否立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3:28:51
轻伤是否一定立案?在受害人不想调解的情况下,能否立即立案?伤残鉴定结论出来后,是否立即立案?不立案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故意伤害案(轻伤)是否立案这种问题,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
1。由公安机关立案,并进行侦查,如以上各网友所述。
2。如果被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证据不足时,公安机关可以进行侦查,而此时则变为公诉案件。
对于故意伤害案(轻伤),按学理上来说,属于“公自交叉”型,亦即自诉人可以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证据不足时公安机关可以进行侦查而变为公诉案件。而对于楼上所说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不立案时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属于“公诉转自诉”型,即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公诉案件,而侦查机关不予追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楼上把这两种情形混淆了。

1、轻伤可以由受害人自诉.也就是是说,受害人可以在证据确实充分,不需要侦查的情况下直接到法院对伤害的实施者提起刑事诉讼.所以,不一定非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所谓“调解”,是错误概念,轻伤害案件已经是刑事犯罪,我国法律对于刑事犯罪案件,没有“调解”这一说法。
3、立案的条件是:实施伤害的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够刑事追诉;接待报案的公安机关对该案有管辖权;有犯罪事实发生。具体到该案,就是说“伤情司法鉴定”(注意,这里不是“伤残鉴定”)结果是轻伤;报案的公安机关有管辖权;此案由于种种原因事实不太清楚,证据还不确凿,需要公安机关侦查。
4、不立案的情况有:伤害行为非故意、伤害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接待报案的公安机关无管辖权、伤害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实施者的刑事责任等。

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开始侦查.
公安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作出不立案决定,并说明理由.不服的,你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都不立案的,可以向法院自诉.

轻伤要立案。因为是公诉案件。即使调解也是针对民事赔偿部分,不能以民事赔偿责任代替刑事责任。

如果构成刑事犯罪了 必须立案 没有调解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