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明显是不合法,只想知道具体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0:23:38
就是以上的情况,我的问题是
1,老板以A的名义招聘我在B工作,我可以追究老板什么责任?
2,劳动法上规定工作大于一个月小于一年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获得双倍薪水。但是我工作的这个B公司根本不正规,连营业执照都没有,这种情况我能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获得双倍工资么?
3,像这样拖欠着我的一个月薪水不给,我又可以追究老板什么责任?
4,以上3点,如果要追究,需要哪些证明?
高分悬赏,忘详细回答,满意还有追加!真诚谢谢!
还有一点补充:
我就那样直接走了,没有辞职报告没有交接工作,我有没有责任?
追加20分,再加一个问题,什么是仲裁,如何仲裁?貌似很白痴的问题。
就算你是突然不去上班,你的工资还是应该发放。不发就仲裁咯,但你得有证据证明你哪天离职的。。。要是老板拿出证明说你最后一个月没上班,你就惨了。
1 追究不到。法律没有规定过无照营业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得到赔偿的,只能说单位违法了工商管理应受到行政处罚,而你得不到任何。
2 你只要能证明你的入职和离职日期,就能得到二倍工资。你仲裁的时候就将A与B公司一起提交为共同当事人。
3 拖欠工资,应补发工资,本来应该申请支付令,但你没劳动合同又没离职证明是没办法申请的,只有仲裁一途。还可以申请按50-100%的标准加付赔偿。
4 所需证明:关键证据就是能证明你的入职和离职日期的东东别的都是次要的,你有的话这个仲裁就胜了。比如工资卡,考勤之类,或者人证。没有的话就输了。
另外,看样子你公司也没帮你缴过保险是吧,一起仲裁。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老板以A的名义招聘我在B工作,我可以追究老板什么责任?
要求补发工资
2,劳动法上规定工作大于一个月小于一年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获得双倍薪水。但是我工作的这个B公司根本不正规,连营业执照都没有,这种情况我能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获得双倍工资么?
这你不用担心,劳动关系是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就建立的,有没有签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当然,你要有证据来证明你在那里上班,至于到B公司上班,那可以理解成是老板派你去完成的工作。
3,像这样拖欠着我的一个月薪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