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无法上班的企业职工应该享受怎样的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4:00:50
我父亲在某一企业打工,有就业劳动合同,上早班7点到下午4点,上午10感觉不舒服,请假回家休息,在家下午2点感觉越来越严重送医院抢救住院,因为留下后遗症现在身体不适应再去上班,现已有13年工龄,我们应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首先确定是否是职业病或是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法律公司不得与你父亲解除合同,你们可以协商得到一笔补偿金解除合同;如果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结束不能从事原岗位经过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的,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合同解除或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一般是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