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减免契税时间划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1:55:47
我家是在08年1月签订的购房合同,预计在09年4月接房,面积为88.7平方米,是商品房,不知道我在接房的时候可不可以享受国家减免契税的政策啊?希望大家给解答哈!如果要问可以问地方政府的什么部门啊?十万火急!谢谢!我的积分低但是我全部拿出来!
我现在还没有接房啊!不是说接房的时候再交纳契税的吗?

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7文件规定,一、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因此,你的面积88.7平方米,如果你是首次购买,那么适用的契税税率就是1%,是否是首次购房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一般就是由能办理房产证的房产管理局出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因此,你与房产公司签订的是房屋预售合同,不具备“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等你正式接收房地产销售发票或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契税征收机关交纳契税。
注意:带上你的身份证、购房正式合同、发票、首次购房证明材料。

财税〔2008〕137文件的链接: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4181&flag=1

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按你合同的日期为准。

不过,你已经超过契税的纳税日期了,

会被加收罚款和滞纳金的。

契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纳税人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