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懂婚姻法律的高人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50:48
男女双方结婚,婚后1个月里没有行房,1个月后女方携带3金出走,还没领结婚证,女走后消失不见,下落不明,男方想让女方家里赔偿一切当初结婚时礼金东西,加3金。如果上法庭的话,法庭会怎么判。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但可能需要时间。

首先你必须提供你们双方没有行房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法院一定会在认定为你们两个已经行房了。

在你证明你们两个没有行房的情况下,你想让女方返还你的所有的东西基本上都可以返还,至少在90%以上。

如果你证明不了,这种情况法院只会判决酌定返还,至于酌定的数额就是一个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了,可以是50%的返还也可能更低。

还有建议你还可以找一下女方是不是在骗婚的证据,如果这样不仅要返还所有的东西,还要追究她的刑事责任的。

附上相关法律: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还没领结婚证,在法律上就叫没有结婚。女方携带3金出走可以认定为没有结婚的意愿,法律上应该返回当初结婚时礼金东西,加3金。但要把证据收集好,万一她不承认收过就不好办了。如果钱不多就算了,多就请个律师吧,他会教你怎么收集有效证据,你自己去收集的不一定有效,容易被对方推翻。

你可以告,并且你要搜集证据。

如果你能证明所说是事实的话,法庭会判女方不当得利,责令女方家长返还男方所有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