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撞倒路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0:39:09
我下班在十字路口的时候,当时自己也减速,有个50多岁的女的,为了避让他后面的一辆车,突然撞到我车上了 ,当时她就因为惯性坐在地上了,我摔倒在地上,车压在我身上。事情过后,我带她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只是软组织挫伤。没有伤到骨头,在医院开了4天的液体,还有药。她不愿意在医院输液,就带回去了。现在都过了一个多星期,她又来找我说还要做个核磁共振确切下。我真怕她一直来找我~~我想知道这是不是主要责任在我啊,还有是不是我要负责到她好为止 啊,到现在我都出了1000多了!

呵呵,怎么说呢,如果真按你以上说的,据我对法律的认识,对方的错相对于你来说重,不过你也不是没有责任的,你应该也还不错,必尽尽了力,而且也送她去医生作了检查,你直实一开始就要和对方在医院检查清楚,一星期过后,我觉得就没必要了吧!(要么就检查算了,再当面说清楚)不过如果你的说法有假,那就别当立论了!

我觉得那个妇女也忒不讲理了吧,明明是她自己撞上车的,还要你花这么多钱,都过了这么长时间又来找你,实在说不过去。你不能就这么白白地一直负责任,应该和她协商一下,或者干脆到警察局说清楚。

你要是这么想的话,那明天她死了,那是不是你的责任呀???

做完核磁共振,应该没什么可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