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摩托车相撞,由于对方逆行使我哥车损,人伤,生活都不能自理。请问交强险如何赔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3:15:33

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是三者,对方逆行即使不是全责,也有一定的责任,交强险条款规定,只要车祸双方都有责任,那么就是互赔原则,你哥的损失在对方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付以后剩余部分由双方按照比例在分摊。

交强险有责赔付限额: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死亡伤残费用赔偿限额:1100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00元

交强险无责人伤赔付限额: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死亡伤残费用赔偿限额:11000.00元

注:这里需要强调的就是,两车相撞,A全责,B无责,两车车辆都没有受损,但是A车上有1人受轻伤,用去药费500元。那么这个500元,实际应该在B车的交强险无责赔付里支付(这个东西很多车主都不能理解,确实哈,我作为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我也认为这个规定很奇怪,因为这个药费里面存在有自费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是会把自费药剔除后在进行赔付,那么相当于这个无责的车主还要自己掏腰包。全责的还一分钱不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