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贪污受贿罪的死刑规定是哄骗三岁小孩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4:17:37
刑法规定,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请问这是为了搞法制教育时吓唬人的吗?开平的余振东贪污4个多亿,相比10万元,情节严重到什么程度?他判了死刑吗?判个屁!!才12年啊!!这怎么解释?

这个是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法律上给了法官在10年以上、无期、死刑上的裁量权,怎么用具体由法官操作,法律不可以规定到个案,而且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以前的判例对现在不当然有效,贪污1000万的也有判死刑的。
至于你说的案子有没认为操作的因素就不好说了,法官倒没越权判决。

你看看是法治国家还是人治?是权大还是法大?
清楚了吧。

情节特别严重的

要和谐戴三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