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主体是不是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国刑法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3:25:00
简单说下

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主体,是认定受贿罪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对现行《刑法》第九十三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本法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从论。"这就从立法上对受贿罪的主体范围作了明确的界定。

  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还包括国有企事业、人民团体中的公务人员,凡是从事公务的人员,均为受贿罪的主体。

受贿罪(刑法第385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http://www.people.com.cn/item/faguiku/xing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