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见证人的情况下所立的遗嘱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7:27:53
尊敬的律师朋友:我父母在没有见证人的情况下立了一份遗嘱,这份遗嘱为打印体,当时我们几个子女在场,遗嘱我父母均按了手印并盖了私章,我们几个子女也签字、按了手印,现在我父亲过世了,请问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这份打印体遗嘱由其中一个子女草拟;我父亲当时瘫痪在床,已经口齿不清了。

按实际情况,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使没有见证人,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立的遗嘱需要见证人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没有见证人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遗嘱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假设你所描述的这份遗嘱是你父母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则可得出以下结论:

你说的这种情况属于自书遗嘱。按有关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只要有立遗嘱人的亲笔签名,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按你所描述的,你父母虽然没有在遗嘱上签名,但加盖了姓名章,并按了手印,可以认为是你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因而该遗嘱是有效的。

此外,令尊大人过世,纳入遗产的只是两位老人共同财产中属于令尊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