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意外身亡,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他的财产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3:39:29
此人有一套楼房,有妻子和两个儿子,但是两个儿子生活目前还不能自理.请问这套楼房该怎么处理?

既然是意外身亡,那么就应该使用法定继承。这套房子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如果是的话,首先应一人一半(房子的价格),在他的一半中在分三分,分别是他妻子和他的两个儿子。还有他有父母吗?如果有,也要算上他的父母的那两份。因为他们都是法定的第一继承人!既然他的儿子不能自理,那么他们的财产就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来代管,在这里应该是由他们的妈妈管理。

按法定继承就是
楼房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则妻子占有一半,其余一半作为遗产由父母、妻子和儿子继承
遗产中的一半归妻子子,另一半由父母和两个儿子平分,但由于儿子生活不能自理,此时的法定监护人为其妻子,所以儿子继承的财产也归妻子支配
所以除去归父母的,其余全部财产归妻子就是

一楼没有分析如果房子是个人财产的情况。由法定提议顺序继承人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