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律师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5:51:27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招行的信用卡额度8000,另外做过两期的分期,一期每月还412,卡外分期每月得还824元,加上卡每月最低还900,所以每月最低还1700左右,
2008年12月1号还款时未还款,后未按期还款,但从2008年12月份到2009年的2月,我一共还款6000元,虽然都未按时还,分了几次。

我想知道的是:
现在银行天天给我打电话,一直要我还4千 六千之类的,
是不是直接要我还全款?我已把逾期的经还了,
是不是不按照以前的还了?

这种情况下到底该怎么办?
我当中是有过逾期,但现在已经补上了,
银行是不是直接要我还全款了?
我实在不明白,现在严重吗,怎么比高利贷还要厉害,
我现在能保证每月最低还款,但是银行天天给我打电话。我也和银行说了,银行还是给我打,很影响我的工作。

高人或者律师给我指点一下,到底有没有问题,现在问题到底在哪里?
计算利息都没关系 ,问题是要我还全款, 银行有没有法律的权利 ,我也有没有法律的权利。

你逾期还款 能享受的已经享受不了了,必须按银行要求把透支的钱都还上,还完你可以再透支出来,看银行让不让你再做分期,不让你做,以后你就只能不分期,或找帮你垫还的了,一般垫还手续费都在1.5%--2%左右!

你没按时还款 银行就会要求你全额还款 包括分期的 也要一次性付清
你这种情况就要全额还款 你逾期了就是你错在先 首先你就应该按时还款 不应该逾期
银行肯定要你直接全额还款 还会把你逾期的纪录报到央行 个人信用纪录里
严重啊 你不全额还款 就要收你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 还有有迟钠金 银行也会总给你打电话叫你还钱
现在的问题就是你逾期还款 能享受的已经享受不了了 你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抓紧把欠的钱都还上 问题就出现在你逾期还款了 而且你还不是一次逾期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基本上都是无息分期付款,但是无息并不意味着不收费。信用卡分期付款都是要收取分期手续费,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的标准一般以分期的期数、分期金额确定。大部分银行是在分期付款的首期即全额收取分期手续费,费用从几十到几百不等。所有卡友在使用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的时候务必问清楚收费标准,如果财务状况良好,就没必要白白支出那几十或者几百的费用.
信用卡刷卡消费后,在到期还款日仍然没有归还消费款项或者没有全部归还消费款项,银行将从发生消费的当天开始计算利息,利息的本金是消费总额。举个例子:卡友A在2009年1月20刷卡消费1500,在卡友A的到期还款日2月1日前A只还给银行500元,那么银行将从2月1日起收取A的利息,利息的计算日期是从1月20日开始,计算利息的本金是1500元,利率是每日计息万分之五,按月计算复利。

在此之前很多媒体都报道过卡友因为还款给银行的时候少还了一块钱导致欠银行数百块利息,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银行的“信用卡部分还款逾期全额罚息”政策。

截至2007年1月24日,仅有工商银行叫停了“信用卡部分还款逾期全额罚息”政策。工商银行现行的政策是:
持卡人可按照对账单标明的最低还款额还款。按照最低还款额规定还款的,发卡机构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则应支付所用款项从银行记账日起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