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外遇后与母亲分居多年,债务、情感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2:41:37
父亲与母亲分居十年了,可两人并没有正式的离婚协议书。十年以来,父亲并未过问家里的事情,可是他却在外面欠下大笔债务。请问:母亲该为父亲还债吗?作为子女必须为父亲还债吗?现在家里的财产父亲还是享有权利吗?
父亲养老作为子女是应该承担的,可是他要带回那个破坏我们一家的女人回来居住,我们该怎么办?

分居不等于离婚,在我国,离婚只有两个途径,一是双方就离婚、财产和子女问题达成一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二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当然法院会先主持调解,调解达成一致,法院出具调解书离婚,调解不成依法判决。
你父亲在外面欠债的问题,如果是合法债务,你父母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但如果你母亲能证明该债务不是为共同生活而借的,你母亲对债权人承担责任之后可以要求你父亲承担全部责任。具体到你父母的情况,就是你母亲可以在应当分给你父亲的共同财产中扣除债务部分。关于现在你家里的财产你父亲是否享有权利的问题,要看财产本身的具体属性了,笼统地问不太好回答。子女并没有为父母还债的义务,如果父亲过世,他的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限度内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至于说你父亲要带什么人回来住,这个恐怕真没什么好办法。如果你们能做得了父亲的主,当然没问题,做不了主也只好那样了。

你父母的婚姻关系还是存在的,不会自动解除,楼上的都说了这么多,我就不再多说了
至于母亲和子女是否要还债,个人认为,像你父亲这种情况你欠下的债务不能算作夫妻共同债务,因为他欠的钱没有用于夫妻生产,医疗,赡养老人,子女抚养教育等等夫妻共同生活用途上,纯粹是其个人的生活开支,说不定在外面嫖赌也有可能呀(或许不应当这么说),所以所有的债务应当由他个人自负

至于带女的回来住,这好办,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本人建议:
一,让你母亲离婚
二,告其重婚

没有必要承担.分居5年以上的,婚姻关系就已经自动解除了.
如果要里混的话,如果找到你父亲有外遇的证据,那么所有的公共财产就都不属于你的父亲了.但是私人债务应该是另外一回事,这个一还是问问律师吧,也可以打一些法律热线咨询一下.
二楼的说法也不错

广东胡律师回答:

一般来说,夫妻分居两年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届时经法院调解不成会判决离婚。即便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半年以后对方仍然可以再次提出离婚起诉,如此反复起诉,法院总归会判离婚的。 但你父母这个情况没有向提出离婚,婚姻关系还是存在,那么你所担心的都是肯定的。

作为律师我是不应该说与本专业无关的话,但是对于你父亲这样的行为,离婚对于你母亲来说是最好的结局。

1.原则上父亲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