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已经立案定罪,已递交法院,原告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6:35:57
公安局已经立案定罪,已递交法院,原告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是否法律上有这个程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刑法》的有关规定,既然公安机关已经里立案并且通过检察机关移交给了法院。该案已经属于刑事案件应当依法由国家提起公诉,原告已经没有资格来定夺是否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了。所有触及刑法的案件都应该由国家提起公诉,不能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定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原告追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说法,你要看看找找检察院是否可以免予起诉。

原告不再追究,可能对法官的量刑会有些影响,从轻或免除刑罚。

没有 这有要求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