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否为盗窃行为?请高手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7:21:22
甲前两天开车送四个朋友人办事,其中三个人先下的车,这三个人临下车时对甲说:“先把包放在你的车里。”然后三个人留下包走了,之后甲又去送第四个朋友办事,这个人临下车时对甲说:“在这等我一会回来。”下车时并未携带前三个人的物品,于是甲就携东西开车扬长而去(车是甲的,甲和这三个人无雇佣关系,只是认识,三个包内现金及物品价值1000左右)甲的这种行为是否认定为盗窃?如果起诉需要何种证据才可使得丢失物品的三人胜诉?

既然认识,让甲归还物品即可,如不归还,属盗窃。
不问而取,是为贼也。

有什么证据证明乙丙丁的包在甲的车上?第四人的证明没用.因为你们是朋友.

首先肯定的是不算盗窃 人家不归还最多算是侵财案件 但是要是算侵财的话案值又不够 最好是协商解决

根据你的描述甲的行为涉嫌侵占,不是盗窃。
侵占案件属于公诉案件,所以报案吧,证据由警察来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