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劳动争议委员会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9:23:24
单位劳动争议委员会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区别
书上讲的不太明白
我想知道:
1.每个单位原则上都要设立单位劳动争议委员会么?
2.遇到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起诉么?
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么?不是说一经仲裁,只有程序上和使用法律上的问题才可以起诉么?

1、单位内部的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的。
2、遇到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不可以直接起诉,只能现行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3、也有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况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1.单位内部的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的。
2.是否经过单位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由当事人自己选择。
3.遇到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不可以直接起诉,只能现行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1.单位的劳动委员会只是流于形式,因为他们的工资是单位发的,谁会跟老板叫板?
2.劳动仲裁委是政府的下设机构,有行政执法权。
3.不可以,必须劳动仲裁前置.只有不服劳动仲裁才可以去法院起诉。

不可以直接起诉,我国实行先裁后审制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