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公积金新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35:32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09〕4号

各单位:
为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住房消费的作用,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行为,现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支付房租的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房租支出。

职工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

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遇有问题及时与归集执法处联系。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相信大家都知道这个是最近发布的新政策..但是我到单位去打听的时候..单位说还是要按以前的标准.说新政策听说了.但是我们单位还没接到文件..所以不能这么办...到底是怎样啊..有可能这样吗?

既然已经发通知了就肯定可以办了。
现在提取只需要您向单位经办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租房发票(发票金额要与您支取金额一致)就可以办了。

单位没收到文件,说明该政策还处于试运行阶段,属于正常现象
当然也不排除你的单位忽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