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消费隐私的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3: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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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小姐2008年6月在淘宝网的一个商家处购买了一件物品,由于物品存在瑕疵,故给该卖家一个中评,谁知该卖家竟在淘宝网评价系统的解释里将曹小姐的个人信息予以公布,并给予曹小姐一个差评。导致曹小姐在此后的购物过程中经常引起卖家的误解,给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当曹小姐发现后立即与该卖家联系,但该卖家不与理睬。经与淘宝网客服人员联系,客服人员总是予以推脱,也不告诉曹小姐该卖家的认证信息。无奈曹小姐找到杨晓鸣律师代理此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由于淘宝网拒绝向受害人提供侵权人的基本信息,杨晓鸣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法律应当认为淘宝网构成与侵权人的共同侵权,且该卖家系参加了淘宝网上的消费保障服务,淘宝网承诺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先于赔偿,因此淘宝网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曹小姐已向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正在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