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专家帮帮我看房子能判为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5:55:56
房子是2007年2月以前我交了首付,然后并再我们单位组织下选了我的房子,之后我才认识了女方,这些都可以用缴款单据证明,于2007年7月登记(太急太仓促了),登记以后又补了房款的余额,办理了贷款,余额是我父母出的,贷款以及签合同都是我自己的名字,婚后也是我自己还贷,从我的工资上扣除,她没有出一分钱,然后就是贷款时她作为夫妻另一方担保,生活上我也基本都是花自己的奖金,女方动不动找事,并于年前用刀子捅伤了我,我也有证据,我们才结婚一年,我要求离婚,因为她太霸道了,还要和我分割房子,请专家帮我看看我如何才能把房子争取过来

属于个人财产,因为你们婚后没满三年

这个你不用管
就算离婚房子还是你的
因为 有这样一条规定就是 在结婚后5年以后 你们的资产才算是共有的
现在才一年所以不理理会她
跟她离婚 其实就算她出了钱在5年内房子还是你的 过了5年你们哪怕是发的工资买彩票中奖的资产才是共有的

哥们,房子归你,你老婆太过分了,早晚有一天把你宰了,离婚!支持你!

首先是房产的性质,是产权房吗?是,写谁的名字?你自己 的还是对方的或者是双方的?
如果是你自己的名字,找出你婚前出资的证据,首期算你的,婚后已还贷款部分是共同的,未还贷款算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对方或者是双方 的名字,是夫妻之间的赠与,算双方的共同财产,根据《物权法》,不会考虑出资问题。

如果是你单位的福利性质分房,不存在前述问题,房产就是你的。重点是你要找到贷款是你在还的证据,如银行的走账清单、单位单据等等。

要知道,离婚官司,法官一般都会拉平均,比如房子是你的,那你证据不够充分,你就得找些钱给对方。

不要太激动,分分合合本是常态,过去就好了。祝你下半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