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5:24:4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是否受《合同法》调整?
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的案例、裁判。
谢谢啊!
是否受《合同法》调整?
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的案例、裁判。
谢谢啊!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我国法律界认识不一。就理论界而言,民法学者认为其属于民事合同,行政法学者认为其属于行政合同。在审判实践中,以前法院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大多作为民事案件来受理,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该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规定为第五个民事案由,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①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1月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中,把行政合同列为行政行为之一。依据该通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的案由应当定为土地行政合同纠纷,应该属于行政诉讼范围了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典型的行政合同。
瞎说,民事合同,是常识,教授也不一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