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劳动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3:52:55
各位好!我今年56岁(女)。1986年在一家事业单位干临时工一直干到现在。我当时是农业户口,95年户口进到大连。干了20多年临时工单位不给签合同,也不给交保险。请问这家单位是否应给我补缴保险。如果保险较不上,是否应该给我补偿?

首先要看您的工作性质
您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用工?94年开始有的劳动法
1)、全日制用工,企业就应该与您签合同缴社保,从08年1月后,不签合同的可以向企业所要二倍工资。
2)非全用工;不用签合同,口头约定,也不需要为社员缴社保,薪资里带有保险

企业可以为你补缴,但是不可以以现金的形式补偿,这样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