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律问题,请法律达人乱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3:57:45
我爸把车卖给了别人,已经有蛮长一段时间了.
没有收据,只有人证.户主还是我爸的名字.
现对方撞到了人,处理不了,被人告上法院.
现在法院却把传票传到我家里来了,要我们上庭处理.

可以找到对方,对方满口也说和我们没有关系.
他们的事件是撞到人,本来私了,但后来谈蹦了.才被告上去的.

卖车的时候,没有任何的书面协议.
但可以找到两个以上的人证明车已经卖出去了

现在最主要的是

1\我们要不要上庭
2\如果要上庭,我们应该怎么准备,怎么去答辩,最主要的是要怎么做才可以完 全不用承担责任.

八级达人,分数大家不要担心.能开多少开多少.
最主要是能解决问题.
请按1和2来回答.
如果有更周全的回答最好.
谢谢法律达人了

1,需要上庭,因为你父亲是车主,车主对车辆的事故有连带责任。

2,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你父亲就是属于连环购车中的原车主,你父亲必须举证买卖合同确实存在,且车辆已经交付给买受人。这样就可以适用该司法解释,免除责任。

法条网址:
http://free.banzhu.com/w/wuhan148/prog/showDetail.asp?id=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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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你父亲作为车主肯定是有连带责任的,但是,有连带责任并不代表一定 要承担责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免责,比如本案中你父亲是连环购车的原车主,只要证明了已经买卖并且脱离控制之后,可以依据该司法解释免责。

在法理上免责不代表没有责任。只是不承担责任。

1.出庭是肯定的啦
2.因为你们卖车出去时没有和对方办理过户的
这就麻烦了
二手车的卖买必须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的话,所有人还是你,也就是说如果别人出事了,你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
现在的情况下是如此
这里要说明的是,你的两个证明人和产权登记是两回事,不算数的。
就像离婚协议,虽说有了离婚协议,这婚男女双方是离了,但是如果不去办个离婚证的话,你再结婚同样可以算做重婚呀
过户手续跟这个也是一回事呀
完全不负责任是不太可能的了
现阶段最好找个律师做辩护,少赔一点吧

1\我们要不要上庭
:应该去,否则法院会缺席判决你们承担责任,出庭说清事实最好。
2\如果要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