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 房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9:19:43
我在2002年10月贷款买房产一处,当时交了首付款,未交余款。但当时由于开发商原因,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2004年结婚。到2009年开发商通知补交余款办理房产证。

我想向各位专家咨询:
1,因为房子所有款项都是我一个人负担,和我爱人没有关系,但是如果我现在去付余款办理房产证,是不是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3,我想把我父亲的名字加到房产证里,这样如果离婚或我死亡,是不是房产归于我父亲所有?

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你给我的感觉不太好挺自私的。按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二第十条说和法夫妻在12以后女方才有权分得产全

房产产算你婚前(个人)房产,办房产证谁的名字也加不进去,只能与购房合同上的名字一致

看来你是想以后把房子留给你父亲 房产证一定就是一个名字 是和身份证统一的 不会加入其他人的名字 如果以防自己出什么意外 那只有写个遗嘱 由你父亲继承你的房产 这样到房管局办理一个继承 就可以将房子顺利的过户到你父亲的名下

不可以,加不了父亲的名字,如果加必须的重新交税。离异的话分老婆百分50。死亡百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