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的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0:03:53
甲偷盗或者捡到一手表,将其卖给乙,价格公道。后手表主人发现乙带自己的手表,要求返还。如何处理?
1.若可以找到甲
2.若甲为陌生人已无法找回
谢谢?
还有点不明白,如果是捡到的,就算找到甲,也需要赔偿吗,是不是赔偿卖表的所得给原所有人?
还是给乙,然后乙将表返还给原所有人?

如果赔偿给原所有人的话,如果这个手表对他自己来讲弥足珍贵,能否要求更多的赔偿?
多谢!

根据物权法,乙是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并且文中未提到乙知道是赃物,就可以推定乙是善意取得的第三方。物权性,不能要求乙返还。

如果找到甲,可以要求甲赔偿,并且按照价值可以追究刑责。

找不到甲,乙也无理由返还,但要举证手表的来源,一般也能找到甲,如果乙找不到甲,会推定不是善意取得。这是实际问题,但文中已经说了是善意取得。

你好好看看物权法,这个问题很简单。如果是捡到的,本质是返还,如果返还不了了,才是赔偿,如果甲送给乙,乙就要把表换给甲,甲再还给失主。如果乙是善意取得,就无需还给甲,这是物权性质,保护正当交易的体现。甲没有表了,只能赔偿失主。就是这样。

不存在什么弥补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