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起诉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0:02:15
大年初一(2009年1月26日)早上9点左右我家突然室内下起了瓢泼‘大雨’,家里的一些物品,遭到了大雨的浸泡,原因我家是一楼,二楼自来水管道破裂,春节没有人,我家十冬腊月没有暖气,又停电,因为水从电路流下,不能使用。大年初一,我们求助人民警察110.可惜人民警察也束手无策。只教会我们取证告楼上,我们取了证。可惜我们现在不知道告谁了。 (家里一些电器,被褥还有一些货物商品等都让水泡了,我家是有合法手续的超市)
原因是楼上的真正主人没法确定。房产证持有人是山东省兴华建设集团,我找到他们,人家态度特好,告诉我,这套房子已经在1999年有法院执行给了一位刘先生了,只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而这位刘先生在这十年里又和他的妻子离婚,法院又把这套房子判给了他的妻子,而他的妻子,把房子出租,也不承担责任。请各位朋友帮帮忙,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先看下是谁的自来水管坏了,如果是公共水管,你可以找物业赔偿。

如果是二楼住户的水管,你可以找该房子的使用者和管理者(租户)赔偿。建议直接找房产证上那单位,因为容易找且有能力赔偿,那些拉扯关系叫他们自己去理。可以把所有人一并起诉,至于谁赔多少他们自己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