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资的纳税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6:26:13
请问纳税前工资总额9000元按09年的纳税标准应如何计算?
请尽可能详细解答
谢谢!!!!!!!!!!!!1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1600元,请问纳税前工资总额9000元按09年的纳税标准应如何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元的, 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应交个人所得税:(9000-2000)*20%-375=1025.00元

现在还没有变化和08年的计算方法是一样的,每年4月才会公布新的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9000-2000)*20%-375=10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