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强制执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48:42
如果仲裁委裁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履行,如何强制执行呢?强制执行的内容又是什么?希望同行讨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对于劳动合同的强制履行,一般会通知限期安排劳动者工作,如到期不安排可以对单位进行罚款,如果判决继续履合同,因单位原因不实际参加工作的话,单位也要支付工资。

你好!

1、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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