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权问题,请求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7:57:35
我现在在哺乳期,孩子3个多月,我要提出离婚,理由是感情破裂,但是丈夫没有法律上规定离婚的重大过错。就是我们单纯的感情不和,认识时间短就结婚了,有了孩子,从结婚到现在一直都是在吵架。应该是没有感情基础吧。现在丈夫对我们不理不问,而且说了很多过分的话,且不同意离婚,如果离婚就要求要孩子。我从怀孕一直到生产,包括现在都一直住在娘家,孩子一直由我父母抚养。我有工作与婚前房产,身体健康。

请问:
1、现在我提起诉讼,法院会怎样判?
2、如果因为离婚理由不充分,不判,是不是我要拖上两年,如果拖上两年,按照我现在的情况(比如孩子一直跟我在娘家),孩子2岁后离婚孩子能跟我不?

你现在就可以提出离婚诉讼。没有其他情况孩子的监护权一般法院会判给女方。现在对你有利的情况有1孩子一直在你父母家2也是最主要的孩子在哺乳期,孩子必须在母亲身边,所以法院要支持你的请求。

只要你坚持离婚,法院不会不管的。
不过,还是哪句话,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离婚啊。
孩子现在还小,有你一个人来抚养,很累的。再说你要是再婚,也不好找啊。
刚结婚都有个磨合期,心情平静一点,在好好谈谈。
结婚的目的不是离婚。

只要你坚持离婚结婚的目的不是离婚,法院不会不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