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发考核工资可否追讨?如何追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8:12:11
某员工2008年7月进业,签订劳动合同,规定基本工资1000元,考核工资3000元,考核工资发放根据销售额比例发放。自2008年7月到2008年底,公司一直没有生产发货,公司以没有销售业绩为理由,从2008年7月到12月仅发放基本工资1000元,拒绝发放考核工资3000元。2009年3月员工辞职。请问:1、该员工可否向企业追讨2008年7月到2008年12月的考核工资?2、如可以追讨而企业拒绝支付,请问应向何部门求援?谢谢

1,是肯定可以向企业追讨考核工资的,但比例要参考虑销售业绩来要求.但由于公司没有生产发货,所以没有业绩的情况下,就要参考是谁造成公司生产发货间断的,如果责任在公司,并且你有销售合同或者协议的证明资料,那责任就在公司一方,公司要按你证明资料证据的比例发放考核工资的.如果你没有证据,可以要求公司举证,但如果公司不能举证的公,有可能会是支付一定比例的赔偿金,具体数量不好说,有可能是考核工资的50%或者再少一些.
2,如果有合同,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的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仲裁进行投诉,这些部门天天这种事非常多,可能需要担务你几天时间,要多去催促,才能有结果.另外,最好是准备好证据,一但有证据,就特别容易.如果没有结果,可以考虑提起诉讼,先找律师发律师函给那个单位,一般这样的事,这种公司都会很害怕的,一收到律师函都会马上找你私下解决的.
如果实在不行,也可以通过法院的庭下调解来解决.实在不行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