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是否得到中央文件和其的行为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5:57:59
公安人员的逮捕是否需要程序
你可知道公安人员特别是基层的,不按程序。严打对一些政府人员来说就是挣钱,有句话是可捕和不可捕都扑。中国的法治大还是政策大。如果这样的话人权何在,那么中国的法治还是吗/就是人治了。

逮捕肯定是有程序的,只是当时为了打击犯罪有些程序被省略或者简化了,所以现在看来是有错误的。

“严打”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产物,本身就不符合依法治国的原则,目前这种提法很少见了。
至于逮捕,有逮捕证的,需要由检察院的批捕部门批准。

83年的严打有一部份是冤假错案是在从重从严从快的指导方针下通过刑讯逼供的诱供条件下产生的,程序是全部走齐全了的,但从严,从重,从快,刑讯逼供的成果是抓了很多人,判了很多人,错杀了很多人,后果是严重的。如果是现在的人生活在1983年其中有大半的年青人逃脱不了被抓被判被杀的结果。国家现在正在向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努力发展,不会再有哪人治大于法疯狂的混乱的1983。

逮捕是法律行为,当然是有严格程序的。严打是党的政策,党是国家的执政者,所以不管法律如何规定,党永远是对的,既使错了也是允许的和可以改正的。所以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要和党作对,不管她是对的还是错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在法律的范围内有所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