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的刑事责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1:57:49
张三对李四猛砍20刀后离开。3个小时后张三为看看李四死了没有,也没为毁灭证据又回到现场,见李四还活着而且及其痛苦,就把李四送进医院抢救。经抢救,李四脱险。问张三属于犯罪中止,未遂还是既遂?

前提是他当时的主观故意是杀人还是伤害?
如果是故意杀人,那么是未遂,甚至可以说是犯罪中止。
如果是故意伤害,那么当然是既遂。

个人观点,好久没做题目了,乱猜。

我认为是中止,自动有效的防止结果发生的中止。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结果出现之前都有中止的可能,不像绑架罪一旦被害人被控制就既遂,以绑架后主动释放来出题恐怕还有点迷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