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后变为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4:37:39
责任如何承担,谢谢

犯罪时精神正常的人,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因为审判时已经变成精神病人,则可能无法服刑,可以根据其病情状况予以监外执行。
《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犯罪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这指的是实施犯罪行为时处于精神病发病期,如果犯罪后变为精神病人的,不属于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但在服刑期间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在侦查起诉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何承担要看法院怎么判.监护治疗是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