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TO ORDER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8:46:39
信用证上写到:make out to order of bank of ceylon notify:applicant
那我做提单的时候是不是consignee 上写to order
notify party:写开证申请人?
那我做提单的时候是不是consignee 上写to order
notify party:写开证申请人?
MAKE OUT TO ORDER OF BANK OF CEYLON NOTIFY :APPLICANT.
这里做提单的时候收货人consignee应该是:to order of ceylon bank.
通知人notify party: 是开证申请人一般也是买方。
你的提单是要求做成
to order of bank of ceylon
这个必须严格相符,一点都不能差
notify写成申请人就行了
这个提单需要银行背书,给你看看背书的规则
现在有很多客户,在信用证中都是这些显示的。具体操作为:
consignee: to order of bank of ceylon (这个是指示性抬头)
notify: applicant (开证申请人,就是买方,)
francisdong - 顶
francisdong说的很对!
一般的提单都是你说的那样的
提单注明:“To Order Of Shipper”
提单上的TO ORDER 和 TO ORDER OF SHIPPER 有什么区别?
关于指示提单中的“to order of "!!!请教高手。
提单上TO ORDER 与TO ORDER OF THE SHIPPER有什么区别吗,会有什么影响吗?
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of xxx" 或者 "to order",这样的提单能电放么?
信用证要求提单显示CONSIGNED TO 开证行,可议付行却要求在提单上打成TO ORDER OF 开证行,这样行吗?
信用证上的TO THE ORDER OF 要体现在提单的哪里?
这是不是指示提单? if\"to order\"so indicate
什么叫做空白背书,是不是提单只显示TO ORDER,后面没有加什么
提单上的consignee 与real consignee 与to order之间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