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合同属于合法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2:23:36
我在一家通信公司签定了三年的合同,合同中有一条内容是这样的:“在试用期过后,未到合同签定结束日期的,如果提出辞职将赔偿公司培训经费6千多RMB。”公司部门领导人说是从网上下载的合同条款。最重要的一点是,我所签的两份合同都没有劳动局的印章,那么这属于合法的劳动合同吗?

合法,
第一:你们双方约定的是培训费所以合法,要是提出辞职将赔偿公司违约金就不合法
第二:劳动局的印章属于子虚乌有,只需在劳动局备案即可

广东胡律师:

属于合法合同,劳动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协议,有你和你们公司的签章就可以了。

合法!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合法啊 合同是双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