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阿尔及利亚务工时工伤死亡在国内外都在了保险怎样赔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4:27:45
朋友在阿尔及利亚务工于2009年2月25日因工伤死亡,国内劳务输出公司《青岛建筑集团》至今没给个明确说法。他们说国内国外都上了保险,但只赔付一个,具体金额也不说,我想问一下合理吗?求求有知道的朋友请告诉一下

朋友在阿尔及利亚务工时工伤死亡在国内外都在了保险怎样赔付:如果是缴纳了工伤保险,则应当按工亡的标准进行赔偿,如果交了意外险,则应当由保险公司按照意外险的死亡标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这是不合理的,应该国内外都进行赔偿。
在阿尔及利亚,普通务工人员生个病都可以获得保险赔偿医药费的。你朋友死了,公司必须办理手续把赔偿金搞回来啊。有些公司无赖,要么不去处理这些事情,要么处理了后把赔偿金搞得不知去向。
国内的会比较简单,可以找有关劳动部门咨询,根据保险和工龄计算赔偿金额

不合理,劳务输出公司是在国内买的国内的保险,而国外的接受方如果有给员工买保险,那么也要赔付。

不合理,如果买的是两份保险,那就要赔付两份

两边都要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