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个体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2:01:19
你好,,我有些事情想咨询一下,麻烦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我的工作是做发型的,我去年9月份朋友开了一个店,让我给他帮忙,我们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先来都很好,过年之前我们的工资发了一半,回来我们到2月15号就应该发工资了。年前我就和老板说好了,过完年回来做到4月份就不做了,回来之后我又对老板提出辞职,我没有写书面辞职,老板却不做表态,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就这样拖着,工资也不给我发,我想问一下,3月底走时我之前拖的工资和压的半个月工资通过劳动局能拿到吗?

个体老板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样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和返还拖欠的工资,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