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民事诉讼(追讨债)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2:10:55
具体事情是这样的:
我有一个好朋友去年年头分两次问我借了一共10万元并打了借条(分别是5万一张),约定去年底还清;在去年10月份他还了我5万,我也还了他一张借条,之后直到现在还有5万一直没有还我,这个月头我就把他告上可法庭,开庭那天我出据了借条物证,他也找了几个人证说是他早在去年10月就把钱全还我了,说是只问我借了5万,关于我出示的借条证据,他说是因为我们是好友就忘了要回去;我现在在等第二次出庭,我这样能胜诉要回剩余的5万吗?

你主张的是还款,应为还款之事实进行举证;他主张的是已经还完款,应就已还完之事实举证。从你所说的,你的证据确着,有证明力;而他的证据只是几个证人,而且这几个证人还不知道他借了你几笔钱?(这个可以在质证中对证人发问,问他们是否知道你的这个朋友向你借了几笔钱?)所以,他如果坚持说还完,他还要出示其它的证据,并需具体说明为什么没有向你要回借条?从这两方面来看,他举不出什么有效的证据来,应该属于举证不能。你的胜诉率很大,占98%以上(另2%左右应为人的因素)。

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如果当时还有其他人在现场,你也可以找这些在场的证人上庭阐述事实。

对方只有人证没有其他证据,而“因为我们是好友就忘了要回去”这样的理由显然非常牵强,法院一般也不会采信的。

应该可以要回来的。因为借条在你手上,他说的理由不合情理,法院应该不会采信的。

(因为我们是好友就忘了要回去;)你这个朋友真是不是人来的,这样的朋友不要也摆。这样的理由显然非常牵强,而且也不合理,真不明白审案那个法官为什么回采信。
我这样能胜诉要回剩余的5万吗?
试试能否采取电话录音做证据,内容就是一定要与他还欠你5万元有关的。
最后一个就是找追债公司帮你追,保证能够追回,但是手续费比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