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2:04:00
父亲帮我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后因交通意外父亲过世.我的母亲及弟弟都同意将房屋过到我的名下,放弃继承权,去公证处公证时,其工作人员说:母亲我和弟弟的继承权分别是5:2.5:2.5.只有我的母亲有继承权,我和弟弟都无法继承此屋.其实问题也不是很大,但现在牵扯到我要结婚,存在合户问题,以后孩子出世的问题,就算是近的还有领电视机顶盒的问题,等等.我想问问是不是我真的无法继承,还有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

应该不存在不能继承的问题,按规定继承比例是5:2.5:2.5, 可是如果你母亲和你弟同意放弃继承权,那么是可以由你完全继承的。你可具体咨询公证处,为什么不能由你一人继承,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