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被人偷去抵押贷款,我家对房子还有居住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0:00:34
2年前我家的房产证被家里的亲戚偷去作抵押贷款了,至今人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被抵押在谁那里我家人都不知道,现在贷款的人不见了,债务也还在。但是房产证的抵押没有屋主签字的。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对房子有居住权?我们是否可以申报房产证遗失?能补办吗?
不是抵押给银行,是那种私人贷款

正常情况下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件,银行没有你的签字,房管局没有你的签字,抵押贷款是不可能成立的。如果你的房屋确实被办理了抵押贷款你可以起诉啊,起诉银行和房管局。你的房本应该压在贷款银行了。你是否能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得看当时办理抵押贷款的银行是否抵押房本了,如果是就办不了!!!房屋的居住权还是你的,而且所有权也还是你的,你是物权,银行是债权,法律规定物权大于债权!
如果是典当就另当别论了!

有居住权。
不管是自己去办理抵押贷款,还是将自己的房产借给第三方抵押贷款,都需要产权人在同意抵押书上签字,相应的贷款合同上抵押人也要签字,还要亲自去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别人偷房产证去办理抵押贷款是不能办理的,即使办理成功也是使用的非法手段,不受法律保护。

银行全责 你们对房子有居住权 可以申报房产证遗失 能补办 但麻烦

没有房主签字,是银行的责任!与你无关。

应该要先还债吧,不还的话,房子可能会被银行拿去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