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工作十小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0:15:13
明明合同签的是每周工作40小时,但是现在单位要求我们从早上八点半一直工作到晚上六点半,中午和晚上各扣除一小时吃饭的时间,但是饭必须在公司吃,不许外面吃,有客户来要招待,有电话来要接,和工作没任何区别,如果在吃饭的时间出去了被查到还要扣工资.就这样的日工作8小时,不知道违法不?请专家指点!我们作为员工对于如此不合理的班该怎么办?

一、如果劳动者所在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话,用工单位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以及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让法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关国家规定如下: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二、有关八小时工作制的详细说明: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关于工作时间的法律制度日趋完备。1994年1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发布了国务院令,规定“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制度。”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还规定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新工时制度施行半年后,于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这种情况谁都说不出来什么,能忍就干着,不行就走吧。

真没有好办法。

你怎么连分都给呢朋友?
抠是你的习惯?
你要知道是金子到哪都发光?
你把握这两种心态不就好了~~~~
要么好好做象一头老黄牛样!要么闪人~!~~没有那个公司领导和同事喜欢一个既要老板的钱而心里又怨怨愤愤的人!~
朋友我的回答你满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