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讨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2:34:52
我老婆在台资企业上班两年半,怀孕小宝宝到八个月的时候准备休产假(第一胎,证明齐全),于2008年6月20日向公司提出申请!但公司要求我老婆辞职,我老婆没有答应,于2008年6月24日离开公司(她挺着大肚子每天要给公司配一吨多的秘方,已经没有办法上班,体重由怀孕前的120斤增加到175斤,有医院的检查记录)
因为公司要她办离职,我老婆不办,但公司又不批产假.所以没有办理好产假手续的情况下,离开了公司.
2008年8月5日,小宝宝顺利出生,剖腹产的.(小宝宝出生八斤八两,没有办法顺产)
2008年11月,去公司问情况,公司以没有办手续自动离职为理由,拒绝支付工资.一直到现在还在家,没有进公司上班.
请问:我老婆还能要回产假工资吗?我们还需要哪些证据.他们不让我老婆去公司上班,需要给我老婆赔偿吗?如果可以,按什么标准赔偿!我老婆的工资以前每月1500元左右!

完全可以要回工资,其实当时你们就应当找社保局劳动稽查相关部门举报。
你们需要出示的证据,就是当时你们如何证明用人单位没有批准你老婆的假期,用人单位完全可以讲你老婆没有请过假,属于自动离职。把这搞利索了,再来咨询赔偿标准。

去劳动局有专业人士为你解答,都到这个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