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已事先转移财产,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6:14:50
朋友在山东日照出车祸,但是法院判决后才发现被告3张银行卡里无存款(被告有律师朋友,已提前将钱转走),现在法院强制执行能力也不是很强,有点不作为的感觉,只是一再拖延,说让等待,但是已经等了1年了。都在怀疑是不是被告走后门了,法院负责执行人员吃了回扣。目前只是知道被告妻子在移动公司工作。
请问,应该如何处理?
相信很多人都存在这样的疑问,如果真的无法解决,那么所反映出来的问题都不是大家期待看到的结果。作为法院的法官,应该值得人民去尊敬,去信赖;但是要是法院判决了都没有用的话,那么只能是一张废纸,是执法部门不作为?还是司法存在漏洞??

回复第一条:已经转移了,法院就说银行卡里没钱。

是否可以让他老婆偿还,他老婆更强硬,在移动公司工作。

不能说是司法漏洞
你的意思应该表达的是立法漏洞吧?
我个人认为,这方面还是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的,比如你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被告转移财产的行为,足以解决。
至于你说的执法不力,确实是存在的。

要看是否是故意转移财产行为,若是故意的,则可以起诉到法院,就其财产转移行为进行撤销即可。

可以查一下财产转移的时间和去处,找证据申请法院撤销转移行为,如果做不到,还可以查一下被告还有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婚姻法》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例外情况有两种:一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交通事故中的侵权之债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你可以申请执行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