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镜未标注类别,工商行政管理局有权罚款吗,罚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1:44:20
我是一眼镜店的,今天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我这来查眼镜,查来查去没查到什么。就看我买的便宜太阳镜,然后让他看到几幅没有标注类别的太阳镜。就说是不合格的说根据什么法要罚2000元到30000元罚款
我是一眼镜店的,今天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我这来查眼镜,查来查去没查到什么。就看我卖的便宜太阳镜,然后让他看到几幅没有标注类别的太阳镜。就说是不合格的说根据什么法要罚2000元到30000元罚款

你看看这个东西就知道了,《国家装配眼镜GB13511-1999标准》网址是http://glasses.ono.com.cn/fagui_3.shtml
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是按这个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来处理你的。
该法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第三十六条 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根据有关的规定,要是因为是生产者的责任的话,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要把该案件移交质量技术监督局了,对你的处罚,只能按上面49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