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底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1:46:34
一个朋友喝醉了,把酒店的电视砸坏了, 损失2000多元, 当时不肯给予赔偿, 便逃离到福建, 过去两三年了, . 现今 网上在通缉.

这样是否能构成刑事案件. 是否能够判刑, 如果现在愿意赔偿, 网上通缉能否撤消?

估计是打成 寻衅滋事 了
没事
这事可以协议解决
网上通缉不代表已构成刑事犯罪
只是以嫌疑人的身份被公安机关通缉
在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之前是不被确定构成犯罪的
具体事宜你可以找律师咨询
咨询费用一般不超过200

你也喝醉了吧,你当警察吃饱了称的为你家开的,专门伺候你的啊 ?
大案要案才能网上通缉的?
你朋友那点事还没有小偷小摸的事大,怎么可能通缉!!
你只要不是拿炸弹炸的,就是在把空调冰箱那些全砸了也不带通缉你的
为这么点事还跑路,你朋友可丢死丹东人了!!
你跟你朋友说声,胆既然那么小,就没事喝完酒别装狠人了
你这要是在喝多了砍个人,你那朋友不得跑国外去了?
要是在严重点,砍个重伤害什么的是不要就要跑月球去了?

应该是把人砸坏了吧,可以赔偿但先要给警察上水,警察过关了就没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