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这是医疗事故吗?如何寻求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3:40:51
我是南昌某医院的一名患者.
曾在08年1月底住院,后在该医院动手术,病情为腹中囊肿,囊肿很大,包住了右肾,切除手术由院方请来的上海专家主刀,切除了囊肿,右肾和黏结的一小段肠子,缝合伤口后于2月底出院.
之后一直在家休息,不料在08年11月,感到刀口附近疼痛,并有包块,后到医院检查,诊断说是手术后插的导管,生成了包块,之后也在该院做了切除.住院半月后和院方协商出院,之后每天到医院换药处理.
换药一直换到09年1月底,仍未见好,这时帮忙换药的门诊大夫说,病情有严重,还是要住院,遂再次住院.
然而住院至今,我的主治大夫姓周.首先在我住院后检查,说是产生了瘘管,治疗方法为割开瘘管去处腐肉脓水,谁知不久以后,又发现边上另一处瘘管,又再次动刀,上周又发现一处,再次割开处理.算来这个月已经动刀三次了,十分痛苦.本周在我强烈要求下做了照影检查.(之前周大夫根本没有要求我做次检查,还是在病友了解后提醒我的)
检查结果出来后.昨天经过医院的会诊,结果竟然是无法处理,推荐转院!如此草菅人命的医院,病人住院后检查不细,贸然动刀三次住院40天才给个结果说处理不了转院.这是医疗事故吗?
08年11月检查的时候手术后插的导管,拔除后,伤口生成包块.

因为自己与医院正在打医疗纠纷官司,在这个过程中也得到了许多网友的帮助,

自己慢慢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所以也一直关心网上的医疗纠纷方面的求助,

尽力给予细致的回答!但每个个案都细致回答太浪费时间,而大家关注的实际上

都集中在相同的几个问题,现在就大家集中关心的几个问题作如下回答,相信能

解决大部份问题,对于具体问题如果需要再作补充,将在最后进行补充。
1、大家最关注的焦点-是不是医疗事故?其实这是大家的认识的误区,不管是不

是医疗事故,我所引起的后果只要是医院引起的,医院就要依据民法通则进行赔

偿。而在实际上,如果是医疗事故,赔偿往往还少于依据民法通则进行赔偿。这

中间涉及到一个最大的问题-鉴定,因为医学的专业性,医疗纠纷都要通过鉴定

才会判决。如果你非得说它是医疗事故,就必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你只要

求医院赔偿,你就可以选择进行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司法鉴定,我们选择鉴定

是想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而医疗事故鉴定名声在外,鉴定专家和医院都是本地

医疗系统的,相互之间关系密切,大家都会出一些事,难免相互照顾一下;但司

法鉴定是比较公正的鉴定,我推荐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他们能为患方着想,

也有权威,还提供审查服务(收费300-500),如果审查结果不利,就不用花更

多的钱进行鉴定了。(这中间涉及到的法律及案例如下可以参考:医疗事故处理

条例、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

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首例社会司法鉴定对抗案终审判决书、肖晓龄童与昆

明市儿童医院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我应该按什么法律程序处理医疗纠纷?首先不管怎么解决,有没有问题,第一

时间封存病历是最关键的(记得自己复印一份并盖好医院的章,以后分析鉴定都

得靠它),如果病历被他们改掉了后面处理就比较棘手了!如果一出事你就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