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官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1:55:06
请问各位律师;别人八年前借了我的钱,期间一直找不到人,现在找到了,请问我还能起诉他吗?法院能否受理,超过期限了吗?想这样的欠条在什么情况下才过诉讼期.谢谢了
补充下;是欠条,没有还款日期的.

如果你当时留有凭证那就可以起诉,借条的合法性是介呼于债权债务人而言的,法的标的认为借条失效的原因为债权人失去债权效应,以及借条本身不符合法律~债权失效的原因,有债权人不存在这个世界上了,而借条又没明确写到是否让第三人继承~故失去法律效应~其二是,债权人以无须偿还形式向其债务人表达意愿,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达成共识~即借条失去效应~其三是,债务人履行职务,偿还相应债务,既借条失去法律效应!
故你所反映的事,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不过最好是在双方先协调的情况下进行,如能协调成功则最好,如果不能,就以当初的借款凭证向法院起诉,起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欠条就是种法律凭据,只叫这个标的物上有双方的证明,证明此凭证为双方意愿,那么此凭证从双方同意开始就生效了!比如说签字,画押!

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最长的有效期是20年,所以你的欠条还是有效的,你随时可以要求对方还款,也可以随时到法院去起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