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按时交房,也不能退房,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4:33:20
请教一些房产问题
预售合同中写道:
第十二条: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屋款日万分之2.10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9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追究甲方责任。
现在已经超过交房日7个月了 ,还没搞好,
现在退房可以,但拿不到钱,
问:现在我最好的做法是什么?
如果将来房子搞好了,我能赔到多少?90天*万分之2.1*已付总房款=?直到交房日N天*万分之2.1*已付总房款=?

还有附件中写到:
“其他信息 : 权利种类:在建房屋抵押 债券金额:52000000”
当时问售楼小姐:“债券金额:52000000”是什么东西?是不是你们开发商欠款52000000?
回答说是客户可向银行可贷款总金额。不是开发商欠款
是不是这样?
这房子有没有问题?

谢谢解答

您唯一的选择可能是直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给您上述建议的理由是:
您的房子交房的时间被确定在上年度也就是2008年的7月,截至到目前不能交房,肯定是开发商的资金存在问题。
如果等所有的人都退房时您再要求,肯定您的利益就不能全部得到保证了。
如果不是资金原因,您可能还有其他选择

你这房子看吧,如果当时买的便宜就等着他盖完给你赔偿,不少钱呢。
如果你当时高点进去的,你现在就可以去房管局申请退房,钱肯定是可以退回来的。
售楼小姐的话你都信。她当然说房子可以退,钱不能退啦!